1)資格要求: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條件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,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,提供真實有效的《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,經營范圍可從事本項目采購貨物的經銷許可;
2)應標產品要求:應標產品須為全新正品,并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(guī)定的相應技術、安全和環(huán)保標準。
3)財務狀況要求:近年財務狀況良好,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,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狀態(tài)(提供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14年、2015年、2016度財務審計報告);
4)信譽要求:競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,投標資格被取消,財產被接管、凍結,破產狀態(tài);不得被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;不得被“中國政府采購網”(www.ccgp.gov.cn)列入“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”。提供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企業(yè)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《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》原件;
5)其它: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,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、符合性審查的不同競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,按一家競標人計算,二次報價最低的同品牌競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;二次報價相同的,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托評標委員會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,其他同品牌競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。
|